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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税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的要求,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安全平稳有序完成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组织领导和监督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各专业负责人及系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院纪委委员、党办主任组成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对复试过程及录取工作的监督及检查。

3.学院成立由业务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及政治素质过硬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

(一)复试比例

在初试单科成绩和总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情况下,我院财政学、税收学专业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资格线。税务专硕专业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1:1.26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资格线。

(二)复试分数线

1.财政学、税收学专业(学术型)复试资格线

在初试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初试总分需满足如下条件才能进入复试:

报考普通培养(非定向培养)的考生,财政学专业复试要求的总分数线为373分,税收学专业复试总分数线为353分(仅2人上线)。

报考财政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复试总分数线为311分,报考税收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复试总分数线为398分(仅1人上线)。

2.税务专业硕士复试资格线

在初试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初始总分需满足如下条件才能进入复试:

报考普通培养(非定向培养)的考生,复试分数线为362分。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为337分。

报考退役大学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为339分。

3.各专业招生人数计划(不含推免生)

财政学:计划26人,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

税收学:计划3人,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

税 务:计划95人,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

4.复试名单

见附件

5.考试联系方式

QQ群:172228632

联系人:杨老师、陈老师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形式及复试考核内容

1.复试采取现场考核办法,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

笔试部分:测试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考试内容为专业课程内容。

综合面试部分: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满分70分。综合面试具体结构为:专业知识广度深度25分、外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考生综合素质与思想品德的考察。采取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评价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提供的用于评价其综合素质的材料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复试政审函调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以及考生认为其它能佐证自身综合素质的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和要求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考生7:30开始入场)。

面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下午13:00---21:30(考生12:30开始入场)。

复试地点:笔试(文泰楼301--305教室)、面试(文泰楼301--309教室)

2024级拟录取推免生无须参加本次复试,其余达到我院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均需按要求参加复试,否则视同自动放弃录取。

(三)资格审查和复试费缴纳

资格审查和复试费缴纳均在现场进行。

时间:2024年3月29日8:30-16:30。

地点:文泉楼(北)403会议室。

考生需提交相关报名审查材料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学生证。同时提交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复试政审函调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以及考生认为其它能佐证自身综合素质的材料。

复试考生必须提交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国外大学文凭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应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扫码支付)。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四)入学总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五、录取

1.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32分(满分22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10分(满分220分)为不合格。

3.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院各专业不接受调剂。

六、信息公开公示

1.我院将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联系方式等,并严格执行。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主页。

2.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中心)提出申诉,学院(中心)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公示结束后,学校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学院咨询电话:027-88386486;监督电话:027-88386450;申诉邮箱:czswxy@zuel.edu.cn。

七、复试录取纪律及违规处理

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客观标准,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加强复试工作相关人员的考务纪律管理,落实回避要求,强化考务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2.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学院(中心)复试监督巡视组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24年3月22日

附件:财政税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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